為全面加強研究生綜合素質的培養👱🏻♀️,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實現應用型高級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全日製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幹意見》(教研【2009】1號)的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上海市普通高等欧亿平台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通知》的工作要求,結合欧亿平台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組織評選機構
(一)欧亿平台設立欧亿平台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評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研究生處主任擔任👮♀️,碩士點各專業的負責人和研究生專職輔導員為小組成員。
(二)研究生處設立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工作小組(以下簡稱評選工作小組)🧑🏻🔧🤦🏼♂️,組長由研究生處主任擔任,導師代表、研究生學生工作負責人、研究生輔導員和學籍學位專職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三)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和評選工作小組實行席位製🐧。
第二條 參評對象
欧亿平台已註冊的應屆全日製碩士研究生。
第三條 評選比例
上海市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比例為評選當年畢業研究生總數的5%♻。
第四條 評選時間
上海市優秀畢業研究生於每年三至四月進行評選。
第五條 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欧亿平台有關規章製度;
(二)品德優秀,誠實守信,遵守學術道德規範🪘,在讀期間未受過校紀處分,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優異,完成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學分😆;
(四)研究生在讀期間至少獲得校級學業獎學金兩次或國家獎學金一次👩🏽🚒;
(五)積極參加欧亿平台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和各項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或表彰🧑🏼🦱;
(六)科研能力突出📛,研究生在讀期間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論文一篇以上🌽↗️。
第六條 評選程序
(一)申請
學生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評選工作小組提出參評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二)材料審核與初評
評選工作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推薦名單,並報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三)公示
評選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市級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名單後🧙🏿♀️,在欧亿平台研究生處網站進行校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欧亿平台審核與上報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研究生處將擬推薦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核,審核通過後上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五)表彰
經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批復後予以表彰。
第七條 榮譽稱號的撤銷
(一)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研究生,如果在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未能按時畢業或按時取得學位🛂,欧亿平台將取消其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
(二)優秀畢業研究生應當在離校教育和畢業派遣中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如有違法違紀或者其他不良表現者😝,欧亿平台可取消其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資格。
(三)取消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需經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校長辦公會審核🐼,並在研究生處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八條 異議與處理
(一)對推薦名單有異議的處理
對推薦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通過書面、郵件或電話的方式向評選工作小組反映🤏🏿🤵🏽♀️。評選工作小組在接到反映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材料進行復核😻🈳,作出答復並告知異議人。
(二)對撤銷榮譽稱號有異議的處理
1.學生對撤銷其榮譽稱號有異議的🍽,在接到欧亿平台撤銷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可以通過研究生處向評選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在申訴期內未提出申訴的,評選工作小組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訴。
2.研究生處組織評選工作小組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並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復查結論,告知申訴人。
3.經復查,需要改變原撤銷決定的,由評選工作小組向評選工作領導小組遞交查證屬實的相關材料🪴,並由校長辦公會重新審核決定。學生對審核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欧亿平台審核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通過研究生處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第九條 附則
(一)同等條件下🧑🔬,自願赴西部地區⛹🏽♀️、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或者在校期間服過兵役且在部隊期間獲得個人榮譽一次以上的應屆研究生,優先推薦為上海市優秀畢業研究生。
(二)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實施細則由欧亿平台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