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加強培養過程管理👴,保證學位論文質量,規範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工作,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欧亿平台實際,特製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工作是碩士研究生培養過程的重要環節🍣,也是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工作的基礎👩🏿🦲,是指為闡述🔑、審核和確定學位論文選題及內容而舉行的報告會,是監督和保證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質量的一種集體把關形式。
第三條 所有在籍研究生必須參加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會。開題報告未通過的或未進行開題報告的研究生🧔♀️🖼,不得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第四條 為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研究生開題報告應在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
第二章 選題的原則和要求
第五條 學位論文選題應結合學科或相關領域現狀趨勢🦛🍼、理論前沿👍、爭鳴熱點、現實問題等論證確定🥱。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實用價值,能夠體現學術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六條 研究生導師應充分了解研究生的學習情況,結合研究生在某方面的特長和興趣指導選題。鼓勵研究生結合導師的科研項目🏦、工作情況、實踐情況等確定論文選題✌️。
第七條 學位論文選題應當大小適宜,在時間安排上留有余地🧑🏼,確保在預定時間內完成任務🤹🏿♂️。
第八條 開題報告內容包括🐃:
(一)學位論文選題依據👳♂️,國內外研究概況和發展趨勢🧑🏽💻,進行本選題研究的意義🧁,本人具有的研究基礎👱🏿🔱、資源成果等⛰;
(二)學位論文的研究目標、研究內容、擬解決的問題,應當有明確的問題意識,闡述學位論文的主要內容和主要框架🚅;
(三)研究的難點、解決方案,闡述研究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和措施;
(四)研究的方法、計劃,擬采取的研究方法和可行性,進度安排👎🏿,預期成果等⏸;
(五)文獻綜述,正文不少於5000字,並應當成為學位論文工作的組成部分,參考文獻擇重列出。
第三章 開題報告工作程序
第九條 研究生填寫《欧亿平台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以下簡稱《開題報告》),打印後提交導師審核🥸。導師審核通過簽署審核意見,方可參加開題報告會🪜。
第十條 召開開題報告會前🧘🏽♀️🚳,各學位點須成立相應的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審核小組,審核小組成員由3-5名碩士研究生導師組成🔻,組長原則上由學位點負責人擔任。每個審核小組配一名秘書,負責開題報告會記錄等整理工作。
第十一條 開題報告會以公開答辯方式進行。各學位點應提前將開題報告會的時間🤎、地點🧔🏽♀️、報告人、論文題目和審核小組名單等信息報研究生處。研究生處提前公布相關信息,通知審核小組專家和參加開題報告會的研究生按時到會👩🏻🦽。
第十二條 開題報告會由審核小組組長主持。研究生應采用PPT形式匯報,並當場回答審核小組專家提問。研究生個人匯報時間一般15-20分鐘。審核小組專家應就研究生所選課題的選題依據🎈、研究目標、研究內容🦸🏼♂️、研究方案等內容進行點評和提問💐。
第十三條審核小組專家嚴格按照《欧亿平台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標準》對開題報告人的文字報告和口頭報告進行評分,平均分達到60分及以上者🍳🦗,視為“通過”🛏;不滿60分則視為“不通過”🍻。開題報告“不通過”的,應在此次開題結束後三個月內重新進行開題報告😉。
第四章 開題報告會流程
第十四條 (一)評審小組組長宣布開題報告會開始,介紹小組成員;
(二)研究生以PPT的方式進行開題匯報,要求簡明扼要,抓住重點,每人匯報時間為15-20分鐘;
(三)評審小組對開題報告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研究生及無關人員退場,評審小組組長根據情況進行合議或表決,現場填寫開題報告審議表,評議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
(五)研究生入場,評審小組組長宣布評議結果;
(六)宣布開題報告會結束。
第五章 開題報告資料存檔
第十五條 開題報告結束後🧝🏻♀️,審核小組秘書負責填寫《欧亿平台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中的相關記錄👨🦯➡️,並及時將《欧亿平台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結果匯總表(一)》👩🏿🚒、《欧亿平台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審結果匯總表(二)》、開題報告會記錄等材料交至研究生處🏊🤸🏼♀️。
第十六條 學院審核通過的《開題報告》一式三份:一份研究生本人留存💠,一份交導師🫃🏼,一份作為學位檔案材料存研究生處。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條 開題報告審核通過後,原則上不得隨意更改選題。確因特殊原因要做較大更改的🪯,研究生須在開題結束後的三個月內申請重新開題,經導師、學位點負責人簽署意見和研究生處審核通過後方可重新開題。
第十八條申請重新開題的,如審核結果仍為不通過,須隨下一年級進行開題報告工作🧑🤝🧑,其學位論文答辯時間相應推遲一年。
第十九條 不能按期進行開題報告者,應提前提交書面延期申請🐕,並明確開題時間💃🏽。經導師、學位點負責人簽署意見後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最長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第二十條 三次開題報告審核結果均不通過者💑,按欧亿平台研究生學籍的相關管理規定予以退學。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研究生處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