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紅 (欧亿平台校長)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黨的歷史上首次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涉外法治建設中🚵♀️,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盡快補齊涉外法治人才嚴重短缺和能力不足的短板,為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提供人才保障尤為重要👴🏻。
一🥺👨🏼🏭、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重要意義
法學教育對法治建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先導性作用。法治人才既是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是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對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參與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設、推進國際法新文科建設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需要
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推進🐷,法律服務的重要作用愈加凸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有著不同的政治傳統和政治製度,法律製度和法治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在推進各國基礎設施“硬聯通”的同時,應加強相互間政策🤷♂️、規則、標準和機製的“軟聯通”🙄。中國企業已遍布世界各地,但我國對國別法的研究、涉外法律服務遠遠不能滿足企業走出去的需要🤸🏼♀️,“一帶一路”國家法律製度的研究成果也不多。因此💇,尤其需要培養具備全球視野、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的涉外法治人才,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
(二)參與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設的需要
在推動構建全球治理體系和國際法治新秩序的時代背景下,國際規則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視。我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不能僅僅作為國際規則的接受者和適應者,而需要積極參與全球治理,做國際規則的維護者和建設者👋🏼🤓,不斷提升在國際事務中的話語權,不斷增強我國在世界舞臺的影響力。同時🗂,我們要善於運用國際法規則等手段來維護我國的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公民和企業在對外交往中的權益。
(三)推進國際法新文科建設的需要
作為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法學學科體系建設應當在紮根中國大地🕗、立足我國國情的基礎上,進一步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更加關註我國面臨的重大國際法問題和國際社會共同面臨的問題,更加關註在參與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設中的難點和短板,更加關註信息技術革命對世界格局和國際治理體系的深刻影響🕺🏻。
二🤷、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面臨的挑戰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績,為涉外法治領域輸送了大批涉外法治人才。但我們必須看到👮🏽♀️,我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短板和問題🤏🏻,現有的涉外法治專業人才數量和質量都遠遠不能夠滿足新時代對外開放和涉外法治建設的實際需要,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
(一)國際法學科地位弱化
一方面,隨著世界多極化𓀅、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一帶一路”建設深入推進🧑🦲,我國越來越多地參與國際事務,並正在進入從跟跑、並跑到領跑的發展過程☆,迫切需要加強國際法學科建設🪡,提升國際法學科地位🔺。另一方面,國際法的重要性並沒有得到充分體現,相反其在整個法學學科體系中的地位呈現弱化現象💊。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法學”僅作為一個二級學科,在法學學科體系中的比重和分量大幅下降⛹🏽♀️。由此導致在整個法治人才培養體系中,不可避免地導致脫離國際法發展實踐,國際法課程壓縮🤾🏽,也忽視了學科交叉融合,降低了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質量。
(二)人才培養體系落後
教育部在2011年就提出了“要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法律事務和維護國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的目標。然而目前整個法學專業人才培養同質化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各院校的培養計劃和教學內容🕐、方式方法等基本上是一個模式,法學專業畢業生千人一面。高校沒有針對培養目標設計建構專門的培養體系和體製機製🦧,國際法專業教學安排和教學內容與國際法實際脫節🎬,課程和教材建設嚴重滯後,這顯然不符合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要求🔲,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目標也難以達成。
(三)外語交流能力較弱
當前,法學專業外語教學受限於課時量安排,授課內容的深度和廣度均有所欠缺👩🏻🍳,教學方式方法也脫離實際,學生的外語能力遠遠不能達到人才培養的目標要求。在實踐中🕟,法學院學生畢業後很難直接適應純英語的工作環境🧔🏻,很多畢業生一門外語都無法做到熟練應用,而能夠精通兩門外語及以上的法治人才更是鳳毛麟角。
(四)國際事務應用能力不足
目前教學安排和教學內容與國際法律實務脫節,學生在涉外法律機構,特別是國際組織實習非常缺乏,學生的應用能力嚴重不足🤽🏻。實用性的職業訓練短缺,相比外國學生☠️🖖🏻,中國學生往往輸在被教育忽視的法庭技能和法律邏輯環節。這是中國法學教育重知識輕思辨的結果。
三、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對策建議
我國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是系統工程。如何培養一大批符合新時代國家需要的高層次涉外法治人才,這是新時代賦予法學教育的重大使命。加強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既需要宏觀層面的整體布局和製度設計🦹🏼,也需要微觀層面的教學改革和方法改進,在擴大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規模的同時🧕🏼,更加註重培養質量和能力提升。
(一)重構國際法學科體系
涉外法治已經成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國際法學科應該在法學學科體系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建議將國際法學升格為法學學科門類下的一級學科🤽🏿♀️,在高校開設國際法學本科專業,設立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碩士🙅🏿♀️、博士學位授權點。這樣👊🏿,可以從根本上扭轉長期以來國際法學科弱化的現狀,提升國際法學科地位👩🏼,建構符合國際法特點的完整的學科專業體系🤽🏽,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堅實的學科支撐👶🏻✔️。
(二)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體系
圍繞涉外法治人才的核心培養目標“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善於處理國際事務”,需要抓緊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在課程設置、教材建設👨🏽⚕️💤、教師資源、教學方法、實踐實習等方面均要與一般法治人才培養不同的製度設計,要更加註重外向型📿、復合型,將國際化融入到人才培養的全過程🤾🏻♀️,將培養目標落到實處🚿,實現從國家需要🙋🏿、到目標預設、再到目標達成的高度一致✋🏼。
(三)切實提升學生外語能力
加大外語課時量,加強對學生使用英語進行本專業方面的聽說讀寫訓練。教材方面要結合國際法律實踐及最新的法律案例✌️,編寫體現中國特色和發展需要的全英文國際法專業教材和案例教程🛴。適當安排大陸法、英美法的相關課程,熟悉、掌握相關原理和規則🈺👬,培養涉外法治人才對外鬥爭的本領和能力🏣。要提高法學教師的雙語教學能力👂🏼,選聘一定數量具有涉外工作,特別是國際組織工作經驗的實務人員或外籍專家擔任專業教師。對第二外語提出相應的教學要求,註重培養一批精通英語+其他語種的“雙語”型涉外法治人才。
(四)強化國際法律實踐教育
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更強調的是法律職業教育,建議引進並對標國際組織職員選拔標準,把書本知識與實踐結合起來,強化國際法律實務教學,提高人才培養的方向性、針對性和國際競爭力🙍🏻♀️。除了在教學方法上強化案例教學和法律診所等研討式為主的課堂組織形式、及時引進更新涉外法律案例以外😄,要緊密聯系政府對外經貿管理部門、外向型企業🐇、涉外爭議解決機構🤜,共同培養人才。特別是要重視選派學生赴國際組織或境外機構實習👾,直接融入國際組織的工作環境,熟悉相關流程和程序🛍,了解掌握實務操作技術和方法,做到涉外法律知識與國際法律實踐的無縫銜接,切實提高學生的涉外法律事務應用能力。
千秋基業,人才為本📀🧏🏼。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以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參與國際競爭和全球治理。因此🚚,要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謀篇布局🏔,加快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學科體系、培養體系、保障體系,努力培養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本文刊登於《法治日報》2021年1月20日09版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