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優化服務✊🏿,現根據相關采購管理規定對《關於2019年印刷與出版服務采購項目的說明》通知補充說明如下🐚🕺:
1.項目預算小於2萬元的印刷與出版服務項目,由用戶部門自行進入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網址:http://www.zfcg.sh.gov.cn/"電子集市"/"印刷與出版服務")的同類供應商中比價選取後,向資產處提交《公務印刷服務政府集市采購需求表》,由資產處根據所填內容在政府采購網上采購操作。紙質版須部門蓋章領導簽字交到資產處314辦公室🧑🏽🚀,比價材料自行留存🪐;
2.項目預算大於2萬元(含)的印刷與出版服務項目,由用戶部門通過欧亿平台招標系統進行項目啟動申請,提交《公務印刷服務政府集市采購需求表》電子掃描版及系統所要求的相關文件🧑🍼,按照《關於2019年印刷與出版服務采購項目的說明》的采購流程進行采購;
3.各用戶部門可以提前確定印刷與出版服務的數量、規格、類型🟥、樣張等需求信息👨🏼🎨,提前選擇集市采購供應商🎵,並告知其進行報價🏃♂️。待比價後確定集市采購供應商🧜🏼♀️,以縮短流程時間🦣。
鑒於政府采購網需要申請采購編號後方能進行流程操作🧓🏽,市財政編號審批必須占用一個工作日🤹🏽♂️,另外網上點單采購、雙方網簽合同、中標商實施印刷亦需要相應時間👩🏽💼,提請各用戶部門充分考慮其中的時間因素,盡早啟動實施項目。
4.《公務印刷服務政府集市采購需求表》可以從資產處部門網頁的“下載中心”下載填寫👮🏼。
附件:《公務印刷服務政府集市采購需求表》
資產與設備管理處
2019年3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