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高等欧亿平台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有關提案的規定,結合欧亿平台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提案工作是教職工通過教代會參與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代會代表履行職責的重要內容🌜;是激發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群策群力,推進欧亿平台的改革和發展,構建和諧校園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 教代會提案(以下簡稱提案)是教代會代表任職期間,在廣泛征集教職工的意見🦏,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就欧亿平台的改革和發展及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按照規定程序👩🏽🎨,向教代會提交的,經提案工作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付欧亿平台職能部門承辦的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 提案工作委員會
第四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是教代會設立的負責提案工作的專門工作委員會🚿。提案工作委員會由9人組成,其中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員從教代會代表中產生,由各代表團(組)協商推薦🚴🏿,經大會主席團審議後,提交教代會表決通過👨🏼🎓。委員會實行常任製,任期與教代會每屆任期相同🥱,委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五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的職責
(一)依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和征集提案🤸🏿;
(二)對收到的提案審查立案,並向欧亿平台提出承辦部門建議方案🧑🦼➡️;
(三)對提案的辦理進行檢查和督促🌪,推動承辦部門認真辦理提案。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提案人與承辦部門座談或實地考察💁♂️。對提案辦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商請承辦部門重新辦理⛹🏽♂️。對提案辦理不夠認真的,向欧亿平台主管領導報告,督促承辦部門加快處理或重新辦理;
(四)對提案處理的情況進行滿意度調查🦹🏻♀️👩❤️💋👨,並組織提案人與承辦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五)向教代會作提案工作報告,報告應包括提案的征集、審查及落實情況;
(六)組織評選“優秀提案獎”和“提案承辦先進部門獎”。
第六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校工會,負責提案的登記🙎🏼♂️、整理、匯總、傳遞和歸檔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提案的提出
第七條 提案人
(一)提案一般由1名代表提出,2名以上代表附議。提案人、附議人應是本屆教代會代表✶,每位提案人🌄、附議人都應在書面的提案表上親筆簽名。以代表團(組)、教代會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的提案🙆🏼♀️,須由團(組)長或專門委員會主任簽字。
(二)提案人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行使提案權。撰寫提案前應進行廣泛深入地調查研究,以保證提案質量🚖🫳🏽。提案應當堅持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圍繞欧亿平台中心工作和教職工普遍關心的問題建言獻策。
第八條 提案的內容
提案的內容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且限於本校的職權範圍和教代會職權範圍。
凡屬於本校職權範圍內處理的下述內容🍪,可列為提案:
(一)有關本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貫徹上級部門有關行政規章的意見和建議👨🏿🦰;
(二)有關欧亿平台改革和發展的大政方針和涉及欧亿平台全局工作(教學、科研、管理🚵🏻♀️、後勤、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的意見和建議🌦;
(三)廣大教職工關心的其他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 提案的格式
提案必須按照“一事一案”提出。
提案表由大會秘書處統一印發🖲。
提案必須包括以下四部分💆:
(一)提案題目:即要求解決什麽問題;
(二)情況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據👰♂️;
(三)具體建議🧘🏼♀️:即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四)提案簽字✵:提案需代表親自簽名🤒。
第十條 提案的征集采取“大會征集”😮、“閉會征集”兩種方式。大會征集一般在每年召開教代會前一個月開始,並限定截至時間,由提案工作委員會行文通知。閉會征集是在其他時間隨時接收提案🎠。
第四章 提案的審核
第十一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應本著尊重和維護提案人的民主權利、保證提案質量的原則💕,嚴格依照提案審查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對收到的提案進行審查,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予以立案👩🏿🚀,並通知提案人。
對內容相同且符合提案標準的提案,可作並案處理🎴,原提案第一提案人均為並案後提案的第一提案人。並案處理情況應及時告知提案人。
第十二條 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行政規章有抵觸的問題🤷🏻♀️;
(二)不屬於欧亿平台職權範圍內處理的事項🚶♂️;
(三)中共黨員👩🏻🔧、民主黨派成員、人民團體成員反映組織內部問題:
(四)純屬個人的具體問題🔅;
(五)有關學術問題👭🏻:
(六)宣傳🕒⚛️、推介具體作品⏸、產品的👨🏻🦰;
(七)指名舉報的;
(八)內容空泛,沒有具體建議的🧝🏻♂️;
(九)其他不宜作為提案的。
第十三條 凡是代表提出的不列為提案的問題👻,經提案工作委員會審查後認為有一定意義的,可作為意見或建議,由教代會秘書處轉交有關方面研究處理👨🏿🎤👷🏼♀️。
第五章 提案的辦理
第十四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應對立案的提案進行分類🌋,確定承辦部門並召開有關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提案落實工作會議,討論和布置提案落實工作📤。
第十五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欧亿平台規定辦理提案。
(一)承辦部門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對提案所涉及的問題☕️,凡是有條件解決的🤍,要抓緊解決;因條件所限暫時難以解決的🥴,要列入計劃👨🏽💼✮,創造條件逐漸解決;確實不能解決的,要據實說明情況,給提案人以書面答復。
(二)承辦部門在規定的時限內直接在提案表上(可加附頁)對提案進行書面答復。書面復文要求明確答復“已經落實”、“正在落實”、“暫緩落實”等意見,並詳細說明情況或理由。
(三)承辦部門復文應有主要負責人簽字和部門蓋章。承辦部門復文完成後應將提案表送交第一提案人溝通意見,提案人簽署意見後🦀,由承辦部門送交提案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四)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協同辦理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員會應指定主辦部門,主辦部門應當主動與協辦部門協商🤦🏿♂️⏭,協辦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共商解決辦法。
(五)在提案辦理中🧖♀️,提案人可以通過提案工作委員會向提案承辦部門了解有關提案辦理情況。
(六)如果提案人對辦理結果不滿意🧘🏻,提案工作委員會應建議承辦部門重新研究🕤,作進一步的答復🌂🦟。
第十六條 承辦部門應自提案交辦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完結。
第十七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向提案人征詢對提案處理的意見,匯總落實情況,並向教代會報告。
第十八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應及時將已立案的提案及答復意見在工會網站上公布⏬。
第六章 提案的督辦
第十九條 提案的督辦由提案工作委員會協調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 提案督辦工作應分層次、多形式,搭建協商平臺,形成合力。提案辦理過程中,可以采取由提案工作委員會或其他專門委員會、提案人、承辦部門相結合的協商座談、實地視察🧓🏼、專題調研🧙🏻♂️、走訪等形式,推動提案辦理工作👨🦰。提案辦復後,提案工作委員會等可組織形式多樣的跟蹤活動,了解進展情況,促進建議落實💇🏿♂️。
第二十一條 對於承辦部門未按期辦復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員會應及時協同黨委辦公室和校辦辦公室等催辦💁🏼♀️🤘。
第七章 提案的表彰
第二十二條 設置“優秀提案獎”,評選原則是🏌🏻♀️:
(一)提案內容能夠緊緊圍繞欧亿平台改革和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難點問題以及教職工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等;
(二)文字表述清晰、規範,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與可操作性🧏🏽;
(三)經辦理已產生或預期將對推動欧亿平台改革發展、維護教職工權益、促進教職工隊伍建設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
(四)在提案辦理過程中,提案人能夠積極配合辦理部門,積極進行溝通,很好地促成提案的落實與解決🧿。
第二十三條 設置“提案承辦先進部門獎”,評選原則是🟦👵🏽:
(一)重視提案承辦工作🧝,不推諉,不拖延;
(二)辦理提案措施得力,講求實效🕐,註重質量,通過承辦提案促進部門工作;
(三)主動組織協調,虛心聽取意見,自覺接受監督💑;
(四)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答復意見有理有據,提案人比較滿意👩🏽。
第二十四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負責優秀提案及提案承辦先進部門的評選工作🤦🏻♂️,報教代會主席團審定後👨🏽🦲,在教代會全體會議期間進行表彰🛅。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代表均為教代會正式代表。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欧亿平台教代會負責製定和修訂◻️,經欧亿平台教代會通過後生效♓️,由校工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