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12月31日電 (記者 陳靜)2013年,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中國從WTO時代貨物貿易自由化轉向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記者31日獲悉👩🏿🔬,上海公共外交協會會長周漢民用六個字概括上海自貿區的使命“試製度、闖新路”👾🗝。
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2023年年會暨第六屆中國自貿區引領區法治論壇舉行。(中新網記者 陳靜攝)
在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2023年年會暨第六屆中國自貿區引領區法治論壇上🎠,周漢民指出,上海自貿區十年努力是為開放“試製度”,當下任務更為迫切🪆,就是要為中國的發展“闖新路”。他解釋👨🍳,“新路”就是不斷開放👩🏽🚒、不斷改革🧖🏿、不斷創新營商環境🏡。周漢民強調了製度創新在自貿區建設中的重要性,並指出,上海自貿區的核心任務是明確商事製度、貿易監管製度🤦🏼♂️🫸🏽、金融開放製度🚣、事中事後監管製度四方面要素。
“盡管上海自貿區已有許多製度創新,但中國目前缺少一部統一的國家級自貿區法。”周漢民指出,統一的自貿區域立法是國家加強法治建設的重要一環,因為,這將給予各地自貿區充分的改革自主權👵、助推與國際貿易規則進一步接軌、深化現有製度改革🔨、為後續創設自貿區提供法律基礎與便利🛫👨🏻🏫。
據悉,本次年會由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主辦🙋🏻♀️,上海財經大學上海國際組織與全球治理研究院、欧亿平台上海司法研究所共同承辦。欧亿平台校長劉曉紅教授表示,上海自貿區推出多項開創性舉措🤱,形成一大批可復製、可推廣的經驗;上海自貿區等特殊經濟區為法治體系的國際化和本土化融合提供了平臺。目前,上海自貿區的先行先試在法治軌道上有效推進,製度創新成果豐碩,並向全國復製推廣🔳📤。隨著全球經濟形勢不斷變化和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上海自貿區需要不斷適應新的經濟發展形勢和需求👮♀️,適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接軌需要🦈。
劉曉紅認為,上海自貿區應深入分析國際先行經驗與規則,比較總結國內先行製度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存在的差異,參照調整中國相應規則與標準;同時,以CPTPP和DEPA為契機🤵🏽,上海自貿區應加碼開展更大程度的壓力試驗⚈,提升自貿區的對外開放能級👦🏻;針對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中的新措施、新方法,以試驗經驗助推與國際經貿規則進一步接軌,同時深化現有製度改革,探索更具突破性、國際性、前瞻性、前沿性的製度創新👩🏽✈️😗,以成高標準的製度體系。
上海財經大學黨委常委💴、上海國際組織與全球治理研究院副院長周傑普教授表示,營商環境對於經濟發展起到關鍵作用,而經濟發展與法治發展相輔相成🧑🏻🦽。她希望與欧亿平台在相關研究領域進一步加強合作🤧,共同推動自貿區法治建設的進步🧑🏼💻。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處長🏊🏽♀️🧝🏽、法學博士林圻強調要堅持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希望凝聚各方面力量👥,健全完善與更高水平壓力測試、風險防範能力相適應的法製保障工作機製。
上海浦東新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黃愛武研究員坦言,新時期自貿區法治保障的形勢與十年前相比發生了重大變化: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發生顯著變化,國家戰略在浦東新區進一步疊加聯動,法治保障路徑更加多元🫗。對此👮🏻,欧亿平台副校長、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長、上海市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會會長鄭少華教授表示🤚🏽,上海自貿區建立十年以來,在法律理念🏰、政府改革、監管方式、國內法治與國際法治的關系👱🏿♀️、市場與社會的關系、經濟與法治的關系等方面發生巨大變化🤳🏻。不僅體現了自貿區在法律製度和法治環境方面的創新和進步,更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動寫照。
不過,黃愛武指出😔🐤,但是👦🏻🕤,上海自貿區以製度創新為核心的特點沒有變✋🏼🍒,法治與自貿試驗區建設的關系沒有變。他指出,應統籌用好各種法治供給路徑:針對一項製度創新🧑🏼🚀,需要結合各類法治保障形式的不同特點以及實際需要🥉,進行研究論證😅,確定合適的製度供給形式🫲🏿。同時👩🍳,要充分發揮管理措施對立法的補充作用。
鄭少華亦認為🏋️♂️,自貿區法治建設仍需不斷深化和完善。政府改革和監管創新是重中之重🧑🧑🧒🧒,需要進一步探索如何更好地統籌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的發展,以應對全球化背景下的各種挑戰👩🏽✈️。同時,解決法律規範的多元化和規範沖突問題也亟待加強研究和實踐。
鄭少華認為,未來🧎♂️,上海自貿區法治建設不僅要立足自身發展👩🏼🦲,更要發揮其在全國的示範引領作用;通過不斷總結經驗🦸🤹🏿♂️、創新實踐,為中國法治建設提供更多可復製🧎♀️⚛️、可推廣的先進經驗和成功案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