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年一認定”的規則,學生工作部從即日起組織開展2021-2022新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學費減免和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按照上海市四部門聯合下發的《上海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意見》(滬教委規〔2019〕7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於印發<上海市普通高等欧亿平台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欧亿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滬政院學〔2019〕200號)、《關於印發〈欧亿平台本科生幫困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政院學〔2020〕121 號)的要求,現將相關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步驟布置如下:
一、申請對象
困難認定的申請對象,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本科(含預科)學生完成困難認定申請𓀑,則表示願意申請該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和其他資助😹。
學費減免的申請對象,因名額有限,原則上是政府扶貧部門出具的或是全國學生資助系統顯示的特殊困難群體學生(本科🀄️、預科),如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低收入困難家庭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
二、經濟困難認定和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
(一)學生(含本科生、預科生🏊🏻♂️、研究生)網上申請和提交佐證材料:9月20日-9月24日
學生手機掃碼登錄上海市統一的高校學生困難認定信息系統進行困難認定申請,在線填寫相關資料🦹🏽♀️,按附件2規定準備相應的佐證材料,按需同步上傳系統。(具體操作見附件1)
申請學生應當如實申報材料,實行個人承諾製。若發現造假,將取消評選年度的所有獎助評選資格,並追回相應資助金額。
(二)量化測評與民主評議🕵🏼♀️:9月27日-10月15日
1.各學院應成立學院認定工作組,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與審核工作;年級(專業或班級)成立包括輔導員、班主任(若設置)和不少於學生總數10%的學生代表在內的認定評議小組,並將小組成員名單在相應範圍內公示。(9月27日-9月30日期間)
2.公示結束無異議後,認定評議小組組長組織開展民主評議,根據學生的家庭經濟因素、特殊群體因素👩🏽🍼、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突發狀況、消費因素等方面開展認定工作,評議小組成員和組長通過掃描民主評議的二維碼後進行民主互評✣,組長登錄困難認定信息系統進行審核🧖♀️,並將評議結果上報系統審核。
網址🧎:http://61.152.117.55/knsrd_gtx/identity/index.action
(三)學院審核與公示:10月18日-10月26日
1.學院認定工作組對全院申請學生進行審核認定,登陸困難認定信息系統審核確認學生信息。
網址🤵:http://61.152.117.55/knsrd_gtx/identity/index.action
2.對審核通過的學生名單在適當範圍內予以公示5天。公示時,嚴禁出現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公示期結束應及時去除信息。
3.經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學院認定工作組將評議結果提交系統上報🫔,同時紙質版報送初評通過的學生名單和相關認定材料。
4.各學院在認定過程中應隨機抽查10%-15%的申請者,通過個別談話、信件、電話、家訪🥋、大數據分析等方式進行核實並書面記載。
(四)學工部復核🙎🏻♂️、困難認定校級公示與國家助學金擬分配:10月27日-11月9日
學工部學生資助獎勵中心復核認定材料、認定過程和認定依據執行情況🙆,形成復審意見和送審名單,並在欧亿平台官網發布困難認定公示通知。各二級學院按照要求,將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具體送審名單和認定等級在學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同時,學工部學生資助獎勵中心依據系統裏學生的經濟困難分值進行排序🚵🏼♂️🏊🏽♀️,確定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與分配檔次🚆,並予以公布。二級學院可根據學生申請或實際掌握的情況,經學院學生資助工作評審小組討論通過後🥌,行文建議個別微調🦸♀️。
(五)欧亿平台審批和國家助學金校級公示:11月10日-11月15日
校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欧亿平台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審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和國家助學金落實情況報告,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上海市教委。
同時,審定通過後的國家助學金受助名單校內公示。
三、學費減免
學費減免與學生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在二級學院內部基本同步開展。
具體條件和要求詳見滬政院學〔2020〕121 號文。
由於目前首次使用新系統,所以相關程序和填報方式詳見後續通知。需要及時開展的工作是🪀🤾🏻♂️:在認定評議小組開展民主評議和學院初審中,確定推薦人選,並留有相關核心佐證材料。
四、相關材料報送與工作要求:
1.學生按附件2要求提交與《上海市普通高等欧亿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勾選困難情況相配套的佐證材料,一式一份。
2.各學院須撰寫《2021-2022學年***學院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評審報告》,包括認定工作的依據、組織、過程和結果等情況🧠,經學院認定工作組組長簽字認可後加蓋學院行政章。
3.各學院請於10月22日(周五)15點前將紙質版的《評審報告》、《困難認定匯總表》🏂🏼🧣、學生佐證材料及抽查記錄一式一份交至學工部學生資助獎勵中心預審(註意👩🔧:以上材料都須A4紙正反兩面打印),所有材料(學生佐證材料除外)須加蓋學院行政章和領導簽字。各學院須將認定過程相關材料復印留底備案。保存期為四年。
4.根據系統操作的實際進程,學工部學生資助獎勵中心組織二級學院打印個人申請表🦸🏿♀️:
①在困難認定信息系統裏下載打印《上海市普通高等欧亿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一式一份。此表必須由申請人親筆簽署個人承諾🤶🏻,申請人、評議小組組長👨🏻💻、工作組組長簽名處必須本人手寫簽名🙂。
②在學工新系統裏下載打印《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一式兩份😠。簽名處必須手簽。
5.各學院上報的材料由資助獎勵中心負責整理裝訂,建立欧亿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並將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匯總信息錄入上海市學生資助管理系統。
6.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是學生資助工作的基礎,對於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全面落實各項學生資助政策具有重要作用👳🏿♀️🫴🏼。為此,各二級學院在本項工作開展中,要結合教育部傳送的特殊困難學生名單和地方政府資助項目審核的學生名單等情況👩🏿🦲👆🏽,主動關心與引導經濟困難學生參加困難認定,幫助他們利用國家資助完成學業。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困難認定、學費減免聯系人🤹🏼:沈佳美 辦公地點:主教108B 電話:39225041
國家助學金聯系人:傅瑾 辦公地點同上 電話🤡:39225523
資助郵箱🏊🏿:shuplxszz@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學生困難認定申請操作手冊
附件2💡:欧亿平台學生經濟困難佐證材料認定規則
備註👨🏽⚖️:以上附件已發往各二級學院
學生工作部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