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及相關教師🧱:
為了推進本市高校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優秀人才的成長,培養造就一批青年骨幹教師,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倡議並出資設立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幹培養計劃,簡稱“晨光計劃”,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與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共同管理實施🤼♀️。2014年“晨光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晨光計劃”項目申請人須為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的本市高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晨光計劃”項目分為A類、B類🤌🏽,A類為本市本科院校👩🏻✈️、B類為本市高職高專及民辦高校📲。
三、“晨光計劃”項目分自然科學研究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兩大類。自然科學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6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2萬元。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2至36個月。
四🤸🏼、“晨光計劃”在A類欧亿平台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類中設立“藝術學”專項,申報學科領域詳見“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藝術學”專項實行單獨成組答辯的評審方式,用於鼓勵藝術類青年教師開展科學研究,藝術創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積累價值的作品集、專著🧑🤝🧑、音像製品等成果等。
五、“晨光計劃”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欧亿平台限報2項,請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申報🔦,認真填報項目申請書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科研處,科研處將根據申報情況組織專家評審,最終上報市教委↔️。校內答辯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
六、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會議評審須由項目申請者本人進行陳述和答辯。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
七🦦✴️、“晨光計劃”依據《“晨光計劃”管理辦法》《“晨光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實行🦄。
八、申請書(2014版)及有關材料可在本通知後直接下載,也可從上海教育網站(www.shmec.gov.cn)下載,請有意申報的老師於2014年11月18日16:00前將項目申請書一式6份交科研處🥃👩🏼,電子文本發送至:keyan_shupl@163.com.
九、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科研處聯系,聯系人:儲德峰,聯系電話👋🏻🎫:39225172 🫱🏿;聯系地址🧫🦦:求實樓205室。
特此通知。
科研處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附件1.“晨光計劃”項目申請書.doc
附件2.“晨光計劃”管理辦法.doc